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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金沙 2018年研究生招生纪检监查的要求

签发人:卫彦菊    点击数: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在阳光下进行,根据校纪委《关于严肃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及校研2018【1】号《金沙 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文件要求,现对金沙 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 为加强金沙 招生工作的纪检监查,金沙 成立研究生招生纪律监察监督组,组长由校纪检监察专员担任,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廖海洪

副组长:杜拴丽  李  云 

成  员:赵芸芳 贾苗苗 院纪检监察观察员 院纪检监查信息员

并根据复试工作小组分组安排,每组派出纪检监查员,分组如下:

(1)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1组  

纪检监查员:杜拴丽 赵芸芳

     地点:科学楼 西705

(2)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2组  

纪检监查员:廖海洪

地点:科学楼 东714

(3)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3组  

纪检监查员:李云 贾苗苗

     地点:科学楼 西704

2.纪检监察专员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程监督本金沙 的招生工作,及时关注本金沙 师生员工在招生过程中遵规守纪情况,对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影响招生公平性的现象及时纠正,同时主动接受“联系纪委委员”工作指导与监督。

3.金沙 招生工作领导组要严格执行金沙 研究生招生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调剂、复试、录取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4.金沙 招生工作领导组要制定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并按金沙 党纪2017【8】号文件《金沙 重大事项报备暂行办法》向纪委报备,并同时向联系金沙 的校纪委委员孟建新处长汇报,并主动接受纪委委员监督。

5. 所有纪检监察监督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深入工作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各纪检监察观察员、信息员应从自己工作角度出发,发现并及时向院纪律监察监督组和校纪委反馈招生工作中侵害师生利益的微腐败行为。

监督电话:

0351-3922279(金沙 )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金沙 )

0351-3922118(金沙 )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金沙 )

中共金沙 化学工程与技术金沙 党委

                            2018年3月24日